從遺忘找回初心
其實最漂亮的就是這些簡單的東西。
必須承認,在開始讀物理系以後,我愈來愈不喜歡物理了,而且我發現我有不少物理系的朋友也跟我有著同樣的狀況。在大量重複性的公式推演和數學運算中,物理似乎不再像以前那般迷人、充滿靈性。
在休學的這一年多裏頭,我花在研究物理的時間非常少,我對於物理理論細節的掌握顯然也不像過去那般犀利。但很神奇的是,我發現現在的我比起大學時期、甚至是高中時期更愛物理了。光是偶爾在腦中思考正向力、向心力、電磁場等最簡單、最古典的觀念就足以讓我感到興奮,覺得這東西很神奇。以前我在思考這些觀念時,腦中可能會浮現它們的數學公式,然後心想「哦,就這樣啊,沒什麼特別的」。但是現在我感受到的卻是一種與真實世界的連結,會有種「天啊,這個世界真的好神奇」,並想要馬上起身研究物理的衝動。
以前在物理系時,「簡單」常常不自覺地變成「理所當然」,但是我現在卻發現其實最漂亮的就是這些簡單的東西。你站在地板上,地板會把你撐起來;你在跑到彎道時,會感受到一股慣性力試圖將你拉出軌道;你手機撥打出去,會送出電磁波、改變空間的電磁場分佈結構。這些都是很神奇的現象。但是當我還是物理系學生、物理能力最好的時候,它們可一點都不會讓我感到神奇,因為我已經麻木了,只想著去追尋更抽象複雜的理論,卻忘了自己學習物理的初衷。
最近我乘著這股突然重新湧出的熱情,下單買了加來道雄的《Hyperspace》來啃,因為近代物理的發展脈絡一直是我最愛的物理主題。在閱讀的過程中,我發現我很輕易地就進入了自己過去對物理感到極端興奮的那種體驗,這感覺實在是太棒了,我猜嗑藥應該就是這種感覺。
不只是物理,同樣的情況也體現在我學習寫程式的歷程。
我人生中最不喜歡寫程式的時間,就是在軟體公司工作的時間,因為我寫程式的動機變了。當我在軟體公司工作時,我不再是為了打造一個我打從心底覺得很酷的東西寫程式,而是變成為了「創造客戶價值」而寫程式。即便我試圖說服自己「創造客戶價值也很重要」,但是理性最終仍敵不過感性,我寫程式的驅動力也變得不如從前。
所以後來我封了鍵盤、停止寫程式,反倒開始去自學一些 Digital Circuits、Programmable Architectures、Computer Organization、Operating System 和 Design Patterns 等我當下更有動機、也更有興趣去學習的東西。這些東西學到一段落後,我就很自然地把它們放下,開始去投入去讀一些哲學和未來學的書。我不再抱持著一定要把東西學到很完整、很強的心態,而是把重點放在維持住對眼前這些知識的熱情和細微感受,這對我來說是更 sustainable 的學習方式。
最近不知道為什麼,我又開始讀起了 React 的 document 和一些以前開發過的專案,而我發現之前那股對寫程式的厭倦感已經消失了。更神奇的是,很多我以前在查 document 和 trace source code 時看不太懂的東西,我現在都能理解了;而當我在審視自己曾經寫下的程式碼時,我發現自己當時還真的是寫了不少 shit code......
從這些體驗中我大概可以歸納出一點簡單的結論:遺忘是找回初心、重拾熱情的一個好方法。如果真的覺得一個東西膩了,就把它放下吧。大腦會把所有討厭的東西遺忘掉,並留下最棒的那些體驗。